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提出最新标准《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提出:产生气态放射性废物的核医学场所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合理组织工作场所的气流,对排出工作场所的气体进行过滤净化,避免污染工作场所和环境。核医学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场所的气流流向应遵循自清洁区向监督区再向控制区的方向设计,保持工作场所的负压和各区之间的压差,以防止放射性气体及气溶胶对工作场所造成交叉污染。通风系统排气口应高于本建筑物屋顶,尽可能远离邻近的高层建筑。废气净化主要方法有过滤/吸附、衰变储存等。一般情况,工艺废气要用综合流程、多级净化处理,而医院放射性气体通常经过过滤就可向大气排放。装载活性炭的过滤器对放射性气体的净化有很好效果。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对于粒径为0.3μm的微粒,除去效率大于99.97%。活性炭过滤器和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也是放射性气体重要气体过滤设备。
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通过在医院核医学科建设独立通风系统,建立各工作场所之间的负压差,使得放射性气体流向由低风险区向高风险区域流动,反正废气逆流污染。出风管道设置于科室所在建筑顶部,系统尾部装载活性炭及高效微粒过滤、吸附模组,有效去除废气中放射性粒子,使排出气体达到国家排放要求。